|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自2005年1月开始实施新的申请规定 |
| 日本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于2004年12月10日通知其领区内的各签证代理机关,自2005年1月起,关于在留资格类签证申请提交材料,对原规定做了多处修订。其中一项比较大的变动,就是取消留学、就学生毕业证书公证书,而改为请代理机关负责进行学历认证。对大本、大专毕业生需在教育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》做相关认证并提交下载页(限2001年—2004年研究生、普通本专科、成人本专科、网络教育以及自学考试等国家承认的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信息)。普通高中、职高、技校等毕业生,仍只提供毕业证的复印件,不需要公证。
近两年,我们遇到过这种情况,虽然有些人的大本或大专毕业证书的确是真实的,但却在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》上查不到相关信息。因此建议凡遇到上述情况者,请尽早向毕业的学校查询,以免因此带来不良的后果。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:WWW.CHSI.COM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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