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券的定义是什么?

——再和林延军先生商榷

关于门券是什么的争论已经很久了,可以说有多种观点,有“入门凭证说”,有“付费说”等,现在林延军先生又提出一种“提货凭证说”。原来没有仔细想过,探讨的是什么,只是知道探讨的“门券是什么”,其实如果深一步讲,探讨的其实就是门券的定义。

关于什么叫定义,说起来可能太无味,但是为了弄清楚,还是大家忍耐一下,:)。定义,也称“界定”,即指出概念中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有属性,形式逻辑对定义的要求是:在一般情况下,把被定义的概念放在它的属概念里,并且指出它和同一个属概念下的其它种概念之间的差别,即“种差”。如给“生物”下定义,它的属概念就是“物体”,并且指出它和“物体”属下的其它种概念的差别——自然界中有生命的。这样就得出定义“生物是自然界中有生命的物体。”下定义的规则之一就是下定义的概念和被定义的概念必须相称,即两者的外延必须相等。

其实说白了,定义某个概念,首先要搞清这个概念属于哪个大类,然后再搞清,在这个大类中这个概念和其它种类概念的区别。因此,定义的概念具有唯一性。

我们再来看看门券的“入门凭证说”和“提货凭证说”(付费说,由于不是争论的焦点,在此不予考虑)。门券是我们要定义的概念,后面是它的定义的内容,按上述定义的规定,我们得出下表:

门券定义的种类

被定义的概念

门券所属的“物体”

与其它“种类”的差别

概念和被定义的概念是否相称,即两者的外延是否相等

入门凭证说

门券

凭证

入门

相等

提货凭证说

门券

凭证

提货

不相等

说明一下,提货凭证说,为什么说它“概念和被定义的概念不相称,即两者的外延不相等”?我们可以很简单的将“门券是提货凭证”反过来“提货凭证是门券”,就可以看出显然是不成立的。因此说门券的“提货凭证说”是站不住脚的。也说明“门券就是‘入门凭证’”,可以作为门券的定义。

回主页           门券文粹